施友根律师
原告:李X,男,1975年6月出生,汉族,住江苏省兴化市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施友根,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:张XX,男,1974年3月出生,汉族,住玉环市。原告李X与被告张XX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龚XX,男,1976年3月出生,汉族,住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施XX,浙江XX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:南京XXX移动板房有限公司,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XX街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邱XX,男,1955年5月出生,汉族,住台州市椒江区。原告:方XX,女,1958年10月出生,汉族,住台州市椒江区。上述两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:施XX,浙江XX律师事务所... 查看详情 >>
2011年,郑某通过招聘开始在新能公司上班,从事车间技术岗位工作,期限一年,试用期三个月,工资为1000元/月,试用期过后工资为15000元/月。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,并约定包吃包住... 查看详情 >>
徐某因家庭生活需要,在2012年01月25日向曾某借款人民币5万元。为此,由徐某在借条上亲笔签名确认向曾某借款5万元的事实。后经曾某多次催讨,徐某均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。徐某违背诚实... 查看详情 >>